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第二批)考试公告
参照《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开展,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适用对象
本次考试适用于2026年咸宁市中心医院自主招聘(第二批)中资格审查通过考生。
二、考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一)试工考核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均需参加试工考核,试工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试工考核流程如下:
1、时间
2026年6月7日至6月11日
2、具体流程
(1)试工报到
考生于6月7日8:00至人力资源部(咸宁市中心医院6号楼14楼1415)领取试工通知单,前往试工科室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提前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2)试工考核内容
考生听从科室安排,进行为期5天的试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能将理论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中,并考察其团队精神、沟通能力等。试工考核期间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操作规范,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
(3)试工考核评分
各用人科室需组织由5人及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试工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评分,主要从专业技能(30分)、理论基础与研究水平(30分)、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20分)、培养和发展预期(20分)进行评分,并对考生试工期间表现进行整体评估。试工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的考生均可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若有以下情形,我院及用人科室可对试工考生不予合格:明显不能胜任科室工作的、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或医疗操作规定的、出现医疗事故或患者投诉等情况。
科室试工考核小组在《试工考核评分表》上进行评分,考生确认签字后完成试工流程。各考生在试工结束后同步将《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规范填写、签字并附加佐证材料后交给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资格。
附件1: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二)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
1、时间
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
请考生8:00到场候考,8:30开始抽签,8:30未签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8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南门继续教育学院3楼。
3、考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分别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独立打分、分别核算。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职业价值观等,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次序。对于入围结构化面试或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考生对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项等成果进行简要汇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试工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展示×20%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录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试工考核成绩仍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环节
体检由我院统一、集中组织进行,确无法到场的考生可在当地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针对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可按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环节
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线上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应届毕业生应通过在读学校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应通过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暂无工作单位的应通过居住地社区进行考察。
考察时全面了解和核查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生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
如考察中发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有资格条件不符、重要信息不实等现象,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可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四、递补规则
考试全流程中有考生自愿放弃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声明。若岗位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生须知
(一)做好路线规划。2026年6月7日为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参加试工请提前关注交通管制信息,做好路线规划及交通安排;
(二)确保及时到场候考。结构化面试考生需8:00到候考场签到,8:30未签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入场证件及相关规定。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电子证件照片无效;
(四)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到达候考室后,需将个人物品存放在规定位置,不得携带、夹带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抽签确定进入考场次序,面试结束后领取个人物品后迅速、安静离开考场;
(五)做好考前准备。面试建议考生着正装参加,考生应保障通讯畅通,若因考生电话不通无法及时接收重要考试通知,后果考生自负,本次试工食宿自理;
(六)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我院已对所有投递简历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短信进行求职意向摸底,如有未收到信息且有意向参加招聘的人员,请提前与人力资源部联系,未及时联系者视为放弃;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材料虚假、条件不符、信息不实或违纪违规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为编外自主招聘。
七、联系方式
咸宁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15-8896020,0715-8896019
42120202000041号